音樂劇評論
2023.07.26

兒歌唱給誰聽?——《搖滾兒歌│呼叫!夏天戰隊》的主體

2023.07.26
劇       名
《搖滾兒歌│呼叫!夏天戰隊》
演出日期
2023.07.08~2023.07.09
觀賞場次
2023.07.08(六) 11:00
演出地點
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藍盒子

《搖滾兒歌》的敘事策略強化了音樂會的屬性,讓音樂成為全劇的主體。這本身不只是成就了兒童的搖滾音樂會,更產生一種敘事的挑戰,這便是編劇希望提供觀眾對於兒童產生不同理解——也就是說,兒童對於故事的解讀不一定是連續的、有邏輯的,可能是帶了強烈的跳躍感,以及無厘頭的連結。

文 吳岳霖(駐站評論人)

對我而言,編劇吳彥霆在兒童劇的創作與思考是很有啟發性與實驗性的。特別是他近年在臺北兒童藝術節的作品《小路決定要去遠方》、《我的黑夜獸》,主題不再自我設限兒童可以理解、或者說是接受的範疇,一個討論「情緒」,一個討論「憂鬱」,(註1)這就誠如吳彥霆自己所說:「過去,大家比較容易把小孩當成過度天真浪漫的人來對待,但小孩能夠思考、能夠感受,不該用太幼稚的方式去對待。另外也像是——大部分作品中所建構的『零污染』狀態——這對於小孩是否正確?值得思考。」(註2)於是,他明確在重新建構一般成人對於兒童理解能力的理解。

不過,從2022年第一次看到《搖滾兒歌│呼叫!夏天戰隊》(後簡稱《搖滾兒歌》),再到2023年的第二次,我對於其演出主體與接受主體仍抱持些許懷疑,而待重新放入吳彥霆的創作脈絡後,繼續找到梳理可能。

敘事退位,音樂作為主體

《搖滾兒歌》雖被定位為「音樂劇」,但因作品本身的表現手法,其實是與團隊所自陳的目標「孩子們的人生『第一場搖滾音樂會』」貼近許多。

整體來說,這個作品的構成很簡單,基本上是樂隊與三位演唱者,以幾首兒歌的(搖滾)改編作為作品主體,包含《只要我長大》、《虎姑婆》、《西北雨》等,中間則穿插了這三位演唱者運用現場的道具,如游泳圈、水槍等,輪番扮演,講述了波古這個小孩的夏天故事。於是,繽紛的色彩充斥其中,喧鬧、活潑,彷彿一場發生於游泳池、或是遊樂園的Show——我強烈建議《搖滾兒歌》可以在臺北兒童新樂園開演唱會?
 

《搖滾兒歌|呼叫!夏天戰隊》劇照 攝影/羅文傑

不過,《搖滾兒歌》雖然只講了一個故事,卻被切碎於音樂之間,且連貫性不強,多半像是碎片一樣,點綴之中。更因其表演形式,而在演唱者與扮演者的身份交錯間,顯得更為混亂。這其實也必須回到劇本本身的狀態,呈現出吳彥霆的某種編劇風格,並不採取相對平鋪直述的敘事策略,反而多把故事線切碎,較多跳躍式的銜接,而《搖滾兒歌》更因全劇的扮演狀態並沒有固定的對應關係,再加上運用物件的處理手法,讓全劇更必須仰賴觀眾的想像力與創造力——於是,觀眾不只是單純的接受者,而必須在腦袋中有一定程度的回應與共同思考。

音樂與故事因此而此消彼長。《搖滾兒歌》裡頭這些歌曲本身的完整度明顯高過於故事,或多或少削弱了全劇對故事性的掌握與追求;同時,歌曲與故事間的連接相對斷裂,歌曲並未明顯幫助故事被串連,而故事也未將每首歌曲間的關係縫合,於是波古的故事只不過提供了一個場景,歌曲與情節逐一地放置到場景中,各自存在,也較難投注感情於劇中人物與情節,比較是抽象的、模糊的。

兒童與成人的各取所需

《搖滾兒歌》的敘事策略強化了音樂會的屬性,讓音樂成為全劇的主體。這本身不只是成就了兒童的搖滾音樂會,更產生一種敘事的挑戰,這便是編劇希望提供觀眾對於兒童產生不同理解——也就是說,兒童對於故事的解讀不一定是連續的、有邏輯的,可能是帶了強烈的跳躍感,以及無厘頭的連結。

但,在《搖滾兒歌》裡比較矛盾的是,若其敘事結構是服務兒童,而故事內容又彷彿是寫給成人看的。

與其說整個故事是主角波古的某個夏天,其實更趨近於長大後的波古回憶起小時候的某段時光,而這似乎若隱若現地對應著波古的爸爸,濃烈地透發著「成長敘事」。於是,夾藏在其中的體悟,關於(不想)長大、關於(回不去的)童年,甚至是在2022年更為強調的「波古過動而需要吃藥」——據悉,在2023年版本雖未刪減情節,但調整了表現方式,某種程度上稍稍削弱這段內容——都更像是某種成人對於童年記憶的刻印,《搖滾兒童》成為一段屬於成人的童話。

另一方面,將兒歌搖滾化,其實也帶了點對於成長、叛逆的想像,因此這樣的音樂屬性似乎也都更傾向於服務成人。當然,我也知道兒童與成人的分野不一定如此明顯,畢竟我更明確觀察到不少兒童隨著這些重節奏的音樂起舞,縱使他們可能根本聽不懂歌詞、也看不懂劇情,但旋律自然可以鼓動他們進入這個場域與作品內部。這樣的狀態,其實也與臺北兒童藝術節去年進行讀劇的《大野狼的小困擾》,在音樂屬性上有異曲同工之趣。

或許在吳彥霆「大朋友小朋友劇場」(註3)的創作脈絡下,我所認為的矛盾或是疑惑,都是可以被解釋的。也就是說,《搖滾兒歌》不只是兒童的第一場搖滾音樂會,可能也是大人的第一場搖滾兒童劇,各取所需也各為彼此的主體。反正,誰又知道兒歌非得唱給誰聽?

註1:可參閱吳岳霖:〈給只有/尚未長大的兒童:臺北兒童藝術節的「成長」路徑〉,《PAR表演藝術》第348期(2022年9月),頁102-105。

註2:郝妮爾:〈吳彦霆:相信心中的孩子,也相信孩子都懂〉,《PAR表演藝術》網站限定報導。

註3:「大朋友小朋友劇場」一詞源於吳彥霆說法,可參考吳岳霖:〈2020臺北兒童藝術節《小路決定要去遠方》 魔幻中 一起面對生命的真實感受〉,《PAR表演藝術》第331期(2022年7月),頁10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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