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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9.23

2026 增能工作坊|音樂劇練功坊:大師相談室活動側記

音樂劇創作,只是在劇本裡找地方插入歌曲嗎?對於習慣影視的編劇來說,面對時而需要唱歌的音樂劇,又有哪些需要留意的事情?本次榮耀基金會「音樂劇練功坊」,邀請知名影視編劇吳洛纓老師,從影視編劇的豐富經驗出發,拆解音樂劇這個載體的特點,以及其有別於影視的敘事語言。

音樂劇編劇:與影視截然不同的創作邏輯

大抵上,影視編劇通常比較克制,不會讓角色太直白地說出自己的心情、想法,或是在所處情境下多餘的台詞。更多時候,編劇會在環境裡埋藏線索,藉由角色行為透露心思,或是利用光影、配樂、鏡頭等烘托氛圍或暗示情感。

但在音樂劇裡,角色會在歌曲裡唱出心聲。這時寫實台詞退居其次,歌曲成為角色內心世界的投射,情感也成為觀眾體驗的一部分,甚至音樂本身就具有打動觀眾的力量。而音樂劇編劇的工作,便不再是埋藏,而是表現——運用合適的舞台語言,將情感具象化,並傳達給觀眾。

從這裡可看出兩種敘事載體的差異:影視主要透過鏡頭「紀錄」事件發生的經過,於是編劇上比較傾向寫實,好讓觀眾當真。相反地,劇場的一切都是「發生」在當下,無論敘事手法還是舞台呈現都容許更多想像空間。這樣的現場性也讓編劇和導演可以「說故事給觀眾聽」,創造台上與台下直接的互動與交流。

當故事加入歌曲:敘事方法比較

對初次嘗試的創作者來說,音樂劇有許多有別於影視編劇的觀念與敘事方法。洛纓老師將兩者分別整理如下:

  • 基本敘事語言:影視主要仰賴畫面與剪接敘事,而音樂劇則透過戲劇與歌曲推進故事,其中歌曲又包含音樂與舞蹈等敘事工具。
  • 時間感:影視可以透過剪接技巧操控節奏、切換時空,而音樂劇的舞台時間多半在觀眾眼前連續發生。
  • 寫作單位:兩者皆有分場,但影視可再詳細規劃分鏡,而音樂劇則需一併考量歌曲位置、功能,甚至進一步安排旋律片段、音樂動機。
  • 情節推進方式:兩者均透過行動與事件推進,但音樂劇裡,歌曲也須承擔敘事功能,即造成決定、揭露、或關係改變。
  • 人物內心刻畫:在影視裡,利用運鏡、特寫聚焦人物表情,或是透過旁白或畫面細節暗示或揭露;而音樂劇裡,歌曲可以直接開展內心世界。
  • 關於重複:影視通常會避免重複資訊,但音樂劇歌曲裡,歌詞及旋律片段的重複往往能堆積情感或累積意義,並能在劇情其他段落再現。
  • 關於高潮:相較於影視,在音樂劇裡,故事與情感的高潮往往也反映在音樂上,可能伴隨著歌曲份量增加、旋律情感更濃烈等。
  • 合作模式:影視編劇作為創作中心相對清楚,相比之下,音樂劇經常是團隊創作,編劇、作詞、作曲、導演等彼此牽動的高度協作模式。

以上可以看出,音樂劇創作很大一部分圍繞著「歌曲能如何參與敘事」。這不只是決定哪些劇情要交由歌曲處理,更因為敘事語言改變了,而可能需要將原本故事裡的元素重新排列、整合。當戲與歌曲必須共同承擔敘事任務時,編劇的首要任務可能是:什麼時候該留給音樂、把故事交給歌曲、交給舞台?
 

八個音樂劇創作的重要思維

1. 歌為什麼在這裡出現?

在討論歌曲內容之前,不如先想想:為什麼這裡要發生一首歌?這個角色為什麼現在不能繼續說話,而非唱不可?因為由對白進入歌曲,實際上意味著敘事語言的轉變:角色轉用更外放的情感表達,音樂接手主導戲的節奏,而舞台呈現上也跳脫寫實空間,進入更具表現力的歌舞場面。因此每個段落唱歌與否,其實需要創作者在考量角色及戲的需求後,做出一次次的抉擇。

而什麼樣的戲劇情境,會讓角色或故事能夠進入歌曲呢?洛纓老師在這裡提供了幾種可能:

  • 時間:現實時間暫停,角色的內在時間打開;以戲劇手法讓角色短暫一瞬的思緒得以抒發。

  • 徬徨:角色必須做出選擇,於是透過歌曲梳理思緒與情緒。

  • 衝突:多個角色或陣營立場矛盾達到臨界點,藉由歌曲讓它們平行對照或正面對峙。

  • 慾望:角色具有某個慾望,強烈到日常語言容納不了了,便以歌曲宣洩(例如音樂劇常見的 I Want Song 即屬於此類)。

  • 發現:壓抑的真相終於浮現,以歌曲消化此事為角色與觀眾帶來的衝擊。

  • 醞釀:一種群體情緒或行動正在成形,用歌曲反映此勢力的成長(例如《悲慘世界》中的〈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〉)。

2. 歌曲本身也是一場戲

音樂劇的進歌邏輯,並非把戲停下來等角色抒情;歌曲本身也應包含戲劇行動,使劇情得以推進。因此創作歌曲如同寫一場戲,應先釐清角色在這首歌的起點,一開始相信什麼,或是被什麼事情觸發而開始唱歌。接著規劃歌曲過程的起承轉合,角色可能遭遇或面對著某種阻力(無論來自外在或內在),促使他的觀點或情緒發生改變。最後在歌曲結束時,讓角色前往不同的方向——可以是做出了某種決定,但也可以是陷入更深的矛盾。

3. 音樂劇人物更重視「清楚表達我要什麼」

與影視或純戲劇相比,音樂劇更重視讓角色表達他的「Want」:我想得到什麼?是誰或是什麼阻止我?為什麼我非得到不可?如果得不到,我將失去什麼?明確的渴求或想望,確保了角色在劇中的動能,也為觀眾定義清楚劇情的方向及角色行動背後的利害與代價,更非常適合寫成歌曲,讓角色在採取行動前就先打動觀眾、留下深刻印象。

當然,「想要」並不等於角色真的理解自己。有時候角色會先唱出以為自己要的東西,但隨著劇情發展,才逐漸發現他真正需要的是什麼,這也是許多音樂劇中常見的角色曲線。重點是,無論在劇情的開始、中段、或結尾,當角色意識到自己內心想要追求的渴望時,當下的強烈情感,往往就會需要透過歌曲抒發、宣告。

4. 音樂劇容許多重時間與意識同時存在

其實劇場本身就能藉由舞台畫面的分割,將不同空間區隔出來。但音樂劇還能透過歌曲,藉由對唱、重唱、疊唱等設計,讓同一首歌裡能存在不同時空或立場的聲音,在聽覺上也彼此碰撞。其中最典型的手法:讓角色們同時唱出各自的心聲,儘管歌詞內容和旋律可能各不相同,卻同時存在於同一個音樂結構裡,反映角色的立場彼此矛盾卻又同時成立。而其他可能的例子包含:

  • 現在的人物與過去回憶對話、合唱

  • 現實與幻想的互動、交疊

  • 說出口的話與內在真相的對照(可用不同的音樂元素標示差異)

  • 不同地點的幾個人物,同時做著同一件事

  • 個人心聲與群體歷史,在歌曲中反映個人逐漸找到與時代的連結,最終加入群體的過程

5. 音樂劇的情節必須能夠承受「情感放大」

洛纓老師點出,唱歌本身就是一種「放大」的手法——給予一首歌的空間,讓現實中只存片刻的思緒或未說出口的情感,得以被完整梳理、傾吐、被觀眾聽見。從這個角度便能理解,為什麼有些故事或情節難以寫成歌曲了。例如一段與朋友討論中午吃什麼的日常對話,或許在內涵上就有些貧乏,真要寫成歌曲,也容易讓觀眾感到有些小題大作。

但這並不是說,音樂劇就只適合寫大時代或生死愛情等宏大題材,許多日常小事也能成為歌曲。重點其實不在於事件本身多澎湃,而是對角色而言,是否能夠觸發足夠的情感反應,以找到進入歌曲的入口。比如一頓飯,可以是平凡上班日的一餐,也可以是多年後第一次回到故鄉的第一頓飯;但就算是前者,仍可能突然帶給角色特別的感覺,因而值得寫成一首歌。

6. 音樂替劇本建立第二層敘事

音樂能承載記憶。音樂劇創作者在用音樂回應情境、抒發情感的同時,其實也在用情境或情感,為音樂建立意義。而正如劇本裡任何具有意義的語句或意象,一段被賦予意義的旋律可以在後來的劇情裡再現,也就是所謂的 reprise。此時,可能歌詞變了、旋律調性變了,也可能詞曲皆未改變,但角色的境況卻已然不同。如此一來,即便劇本未有明講,觀眾也能意會到人、事、物、主題或情感,隨著劇情發展演變的歷程。

因此就創作而言,音樂劇歌曲並不只為表現當下的情感;音樂與歌詞在劇中的使用、不同歌曲之間旋律片段的連結,都關乎到創作者希望觀眾在每段劇情接收到哪些資訊,需要更整體的規劃與佈局。除了上述以 reprise 體現變化,洛纓老師還舉了兩種運用音樂的方式:

  1. 以音樂暗示資訊:作為音樂劇的第二層敘事,有時音樂會在劇本揭露之前,提前暗示某些情節發展或隱藏的真相。創作者能以此手法,創造觀眾與劇中角色的資訊落差,藉此營造「等待角色經歷或發現」的戲劇張力。

  2. 既有音樂的運用:除了譜寫原創旋律並賦予意義,有時創作者也會使用既有的音樂。這些歌曲本身已承載特定的文化意涵與集體記憶,當它們被置入劇情中,觀眾原先對歌曲的認知也會一併被帶入,甚至在劇本的情境中,產生新的意義。例如恐怖故事裡置入兒歌,便是利用兒歌既有的陽光印象與陰森故事場景之間的反差,營造不祥、令人毛骨悚然的效果。

7. 音樂劇編劇必須學會「把位置讓給音樂」

由於音樂劇有部分故事必須交由歌曲推動,劇本有時反而需要寫得比較節制。編劇必須在重要的劇情節點預留歌曲「放大」的空間,不能把場景寫滿。因此音樂劇的創作模式往往是:編劇提供該場景的情境、衝突、轉折、人物動力,然後交給作詞提煉可被唱出的語言。接著作曲與作詞合作,以音樂處理語言無法完整表達的感受,最後如有需求,再由編舞將身體與空間加入敘事。各部門各司其職但緊密合作,才能打造出戲劇、歌曲、舞蹈高度結合的體驗。

8. 音樂劇的歌必須改變戲

洛纓老師再次強調,音樂劇的歌曲是一種敘事工具。當一場戲由對白進入歌曲,也表示編劇選擇讓這場戲轉向更以情感為中心的表現方式。換句話說,歌曲不只是承接戲劇、推進故事,更能改變戲劇本身的運作。主要可歸納出以下兩個面向:

(1) 寫實時空界線鬆動:歌曲進行時,舞台空間能在觀眾眼前變形、延展、分割,場景轉換能作為戲的一部份直接發生,角色也能輕易地穿梭在不同空間和時間(在一首歌的時間內,完成像旅行、成長、走進過往回憶等行動)。

(2) 舞台元素象徵意義打開:歌曲進行時,情感邏輯主導舞台呈現,這時舞台上的一切都更容易被賦予意義。比如群演,在對白場景可能只是路人們,但一旦參與了歌舞,在不同歌曲的情境下可能化身為外在環境、輿論、甚至是角色內心情緒的具象化。

案例探討:音樂劇《或許是美好結局》

接下來,洛纓老師以韓國音樂劇《或許是美好結局》(Maybe Happy Ending) 為例,帶大家從實例探討音樂劇如何說故事。
首先來看故事 Logline:

兩個被淘汰、被主人遺棄的機器人相遇、相愛,又因為知道彼此終將失去,而思考是否應該刪除愛的記憶。

這是個極其簡單的故事,而洛纓老師邀請大家想想,這個故事如果拍成電影,和寫成音樂劇,會有什麼不同?以影視的標準,這樣的故事線可能稍嫌單薄了,可能會需要增加支線,或起碼讓世界觀變得更完整(參考同樣關於相愛、失去、及是否刪除記憶的電影《王牌冤家》)。但這樣單純的情節卻恰好適合音樂劇的載體,因為這些情感關鍵字都有足夠的空間被放大。

而本劇雖然以機器人為主角,在科幻元素上卻十分克制,沒有交代過多的未來世界觀,許多細節設定也都刻意留白。然而,劇中的每個明確設定,均扣緊了「以機器人比喻人類」的核心構想:機器人有限的電池效能、逐漸頻繁的故障,對應到人類有限的生命與衰老的過程。零件停產,如同老年人被時代淘汰的命運;主人的離去也能與人生中親密關係的遺棄產生共鳴。最後是否重置記憶,則是對觀眾叩問,如果相愛注定伴隨著失去的痛苦,你是否寧願主動遺忘,彷彿未曾愛過?洛纓老師強調,設定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創造必要性。好的設定不是為了讓故事看起來特別,而是讓人物無法逃避作品的核心問題。
接著觀察本劇歌曲,可發現每首歌都承載了戲劇行動:角色做出打破日常規律的決定、角色承認了原本不願承認的需要、兩人的距離發生變化、原本對愛情的理解被改寫⋯⋯每首歌都佔據了重要的戲劇節點,並在歌曲結束時,揭示了人物心境已發生什麼變化,推動著兩人一步步走向相愛。

洛纓老師表示,創作者可以用歌曲是否在戲裡不可或缺來檢驗;如果拿掉歌曲,人物的轉變便無法成立,那才是戲劇歌曲。
本劇也在音樂上運用了「重複」及「再現」技巧。例如一開始,兩個機器人因為借充電器而每天見面。這段重複的日常,如果拍成電影可能會以蒙太奇帶過,利用剪接壓縮時間。但音樂劇以一段「借還充電器」的背景音樂,演出一次次的借與還,以及在這過程中,兩人互動的變化。當重複被寫進音樂的結構中,便成為一種形式,而形式一旦確立,便能在此基礎上進行變形和發展。

故事到了最後,兩位機器人也看似回到了相遇前的日常。表面上一切似乎回到了原點,但當爵士歌曲再度響起,與開頭一模一樣的旋律,卻因觀眾知道兩人曾經相愛過,而多了好幾分惆悵。或者說,兩位機器人因為系統重置而遺忘的記憶,被之前出現過的旋律好好地保存了下來。這也就是 reprise 的戲劇力量,不只是把歌再唱一次,而是讓時間改變同一首歌的意義,「一樣」反而變得不一樣。
 

問答 Q&A

Q:在面對投資方時,Logline 該如何既精簡、通俗,又要能吸引人?
A:身為創作者,我們有時會很急著希望別人看懂自己作品想表達什麼。但 Logline 的目的,是吸引別人想來看你故事的第一步,因此建議先從題材找亮點。比如《或許是美好結局》的亮點就是「機器人相愛」,而「是否刪除記憶」才指向故事的核心命題。

Q:創作過程中,往往會收到來自四面八方的回饋,各自都有點道理但又彼此有些衝突,建議如何篩選才不會迷失?
A:首先建議創作者釐清,如果想創作的是商業作品的話,那麼「讓更多觀眾看得懂」會是個重要指導原則。為此聆聽觀眾回饋,並一次次調整表達方式,往往是創作必經的過程。但在創作當下,倒也不必一直想要如何寫出符合觀眾口味的故事。「觀眾口味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,只存在創作者想像中。因此,無論如何想清楚自己想講什麼故事,再保留調整表達方式的彈性就好。

側記:張慕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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