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給影視創作者的音樂劇編創101|講座側記
什麼是音樂劇?它如何從一場戲、一個念頭,變成一首歌、一齣作品?這場針對影視創作者的講座,邀請到瘋戲樂工作室藝術總監 作曲王希文,以及音樂劇作詞 岑偉宗,分別從作曲與作詞的角度,拆解音樂劇的創作邏輯與 IP 改編策略。
音樂該如何劇?
希文開場即點出音樂劇的本質是 Show Business,以旋律、拍子、編曲來承載情感。台詞一旦入樂,音樂本身便帶出潛台詞;再加上演員的表演與演唱,台詞的層次會被進一步放大。
與純話劇不同,音樂劇仰賴反覆帶來的聽覺規律,讓觀眾有路可循。王希文以多首曲例說明結構的重要性:譬如〈GTA.V〉具備現狀與反轉的戲劇結構,並透過洗腦的 Hook 建立趣味;他形容音樂劇歌曲像遊樂園的軌道,透過曲式結構讓聽眾每繞一圈就期待新資訊,一旦失去結構,整首歌便容易發散、失去重點。
在案例分享中,王希文以電影與音樂劇版本的《Legally Blonde》為主軸,逐曲拆解 Song Spotting 的思考方式,例如上半場〈Serious〉一曲,同一段旋律結構承載了男主角求婚與分手兩種完全相反的意圖,靠著 Verse 與 Chorus 的重複、角色搶話與合聲的安排,把戲劇張力做進歌曲結構裡;而〈What You Want〉的哈佛面試場景則搭配 Dance Break,將原本靜態的面試影片轉化為八分鐘的音樂場面。他也提醒創作者,音樂劇不必寫出最直接的台詞,可以透過情境設計讓角色自然互動,是全劇重要 Hook 的伏筆。
談到分場結構,王希文分享一齣音樂劇通常上半場十至十三首歌曲,下半場十八至二十五首,而下半場最重要、解決核心事件的歌曲,業界慣稱為「十一點鐘之歌」。他也強調創作方法應是從場景出發,先找到藏在這場戲裡的那首歌,再去思考歌曲的 Hook、標題與結構,而非直接把寫實劇本的文字邏輯套進歌詞裡,因為文字邏輯與歌曲本就不同。
最後提到 IP 改編,他以《台灣有個好萊塢》(改編自《阿嬤的夢中情人》)、《怪胎》與《火神的眼淚》三個案例,說明不同題材需要找到各自的改編策略:前者以即時投影重現古早拍片現場,《怪胎》讓歌隊化身角色腦中的 OCD 意識,呈現非寫實的心理狀態,《火神的眼淚》則以布條作為火場的核心視覺媒介,三個IP都有找到在劇場發生的形式和理由,並非為了改而改。
他最後提醒,作曲不只是音樂設計,而是文本創作的一環,Book、Lyrics、Music 三個崗位都是主創,缺一不可。
一個念頭、一番宇宙。
岑偉宗從創作的起點談起:念頭先催生人物,人物產生行動,行動引發衝突,衝突才構成戲。他以自身經驗舉例,最初只是一句「把《威龍闖天關》改成音樂劇好不好」的念頭,便足以啟動一整個創作計畫。他也提醒創作者常見的問題,是有概念、有議題、有口號,卻沒有戲。
例如「關於女性成長」只是主題陳述,唯有寫成「小玲決定取消婚禮,卻遭到某人阻撓」,才具備衝突,才成立為戲。他強調,創作故事切忌讓議題先行於戲劇之前。
關於格式,岑偉宗指出劇本格式的意義在於方便閱讀、溝通、排練與合作,把創作者的力氣留給作品本身,Samuel French、MTI 等既有格式都值得參考;但他也提醒,格式終究是工具,不能用形式取代成果。
他進一步談到,唱歌的時機,是說話不足以承載情感的時刻,可能是情緒溢出、人物轉變,或是時間流逝的節點。歌詞並非讓戲停下來抒情,而是讓戲繼續往前走。他將音樂劇歌詞的核心能力歸納為四個面向:協音*、語感光譜、動能與敘述視角。
*台灣多稱之為詞曲咬合
避免倒字是基本功,岑偉宗以「你問╱吻╱聞我愛你有多深」為例,說明字音一旦錯置,觀眾便會陷入用猜的窘境。倒字對創作者而言,如同行走時的雙腳,是一切表達的基礎,做到並不需特別稱讚,但做不到,作品便難以往下走。
接著,他介紹語感分為文、雅、妙、趣、俗、鄙六種光譜,他強調這不是六種人,而是同一個人面對不同關係與場合時,會展現出的六種語言姿態,而戲劇的核心正是觀察人如何說話。
在動能的討論中,岑偉宗以〈似是故人來〉與〈至少還有你〉為例,說明歌詞需要句與句之間的推動與承接,而非流水帳式的平鋪直敘,適度的留白反而能累積情感的重量;並以音樂劇COMPANY中的〈Being Alive〉說明所謂低損耗承接,是透過重複與累積,讓歌詞逐步從距離拉近,推進到精神層面的內在觸動。至於敘述視角,他以曲式比擬鏡頭語言,推進、拉遠、回望、鳥瞰,每一種視角都對應著歌詞從事件到情緒、再到選擇與人物本身的層層深入。
岑偉宗也特別比較散文與歌詞的差異:散文仰賴較多連接詞與虛詞來說明邏輯,歌詞則透過省略與句型結構本身傳遞意義,例如「談心交心上心,疑心猜心變心」,結構本身已具備意義。他建議創作者多讀古文,亦對歌詞寫作大有助益。
Q&A:兩位創作者的交鋒
Q:在選擇一個故事改編、進入文本工作的階段,有什麼切入點或方法?
A: 王:身為作曲,且是主導者時,會較任性地挑有感覺的題材。對某些場景一旦有了改編成音樂劇的畫面、歌詞、音樂想像,甚至會期待趕快工作到那首歌。 岑:同樣從想像出發,設想這個作品改編成音樂劇後的樣貌。但也常有改下去才發現很難改的情況,《穿著Kenzo的女人》改了十幾年,才改出一個滿意的版本,並做了讀劇發表。而聊到《大狀王》他當初的念頭是「一邊打官司一邊唱歌應該滿有趣」;每接一個案子都會先衡量自己有沒有辦法獨力改編,若覺得能力不及,就會找另一位新編劇合作。《大狀王》最後改到幾乎與原電影無關,反而因此沒有版權問題。他也引用一位朋友的觀點:「我要待在劇院兩小時看一齣戲,所以主角一定是最後能讓觀眾喜歡的人,即便一開始不喜歡;一開始不足,經過一番努力成了讓人喜愛的人,這樣才是可愛的故事。」
Q:流行音樂與音樂劇歌曲有什麼不同?
A: 王:華語流行歌歌詞偏向「閱讀」的視覺美感,常用很多句子堆疊講述同一件事,詞成為一種工具,不講求推進,因為受眾多在乎演唱的歌手本人,歌曲僅是聆聽的媒介,〈她來聽我的演唱會〉算是較有故事推進寫法的例外。音樂劇歌詞的詞曲咬合在劇場裡其實是兩種問題:資訊有沒有效果,以及語言有沒有美感。詞曲能不能聽進去,關係到傳唱度;詞曲結合能不能產生畫面與留白的美感,則關係到戲劇效果。詞要在怎樣的場景才能發揮作用,跟角色本身有關,流行歌較不會有這麼嚴謹的需求,常有人說盧廣仲的歌很有音樂劇感,就是因為歌詞唱起來很有生活感。至於 Jukebox 類型,也就是拿現成流行歌做成音樂劇,困難度非常高,因為那些歌曲寫作當下並沒有劇情前提,《Mamma Mia!》是少數成功的例子。 岑:音樂劇表演可以用演出本身把意思做出來。有些流行動感音樂甚至看舞蹈的比重大過歌詞意思,兩者之間未必有對應關係。他再次強調,重點是設計句型結構,不是一直按 Enter 換行。
Q:以《鐘樓怪人》的〈Belle〉為例,感覺只是在展現三個男人的情感,卻沒有推進劇情,這樣的歌該怎麼看?
A: 王:很多音樂劇也常有這種寫法,純粹抒發情感。如果整齣戲都是推進劇情的歌,觀眾也會很累,重點其實在於這首歌在整齣戲中的位置,也就是 Song Spotting 的判斷。 岑:法語音樂劇的寫作概念有別於英美系統,著重在讓演員飆大歌給觀眾聽,本來就是設計成好好演給觀眾看的段落。 主持人補充道:〈Belle〉其實是在講三個男人各自不同的感情狀態,因此即使「劇情」沒有明顯推進,也為觀眾添補了戲劇「資訊」,所以不會覺得拖沓。
Q:主創們如何分工?音樂 Demo 通常會修改到多少版本?
A: 王:修改頻率要看作品的發表型態,是只做讀劇,還是幾個月後就要正式演出。《Wicked》實際演出的版本,比最初開發階段多了很多首歌。台灣相較國外,可運用的發展時間有限,但工作仍然需要不同部門不斷來回討論,一旦加入導演或演員,往往會再產生新的需求或想法,進而修改;國外則習慣透過分階段發展的方式來測試作品。
岑:理想狀態是希望作曲、作詞、編劇三個崗位的人能坐下來好好討論,但現實常常人算不如天算。以他個人經驗來說,曾有作品經過很多輪來回修改,甚至參考觀眾意見刪掉了一半的歌曲、重新拉架構,最後的市場效果反而都不錯。他認為在音樂劇創作生態裡,三位主創需要有共同的動力,也就是願意賭一把、把作品做好;音樂劇的創作週期本來就比流行歌長很多,急不得,但台灣很常接到案子到演出之間只剩半年,非常趕。但要學會分辨哪些案子是能幫你賺到麵包,哪些則是自己想寫的東西,是創作者非常必要的功課。
—
兩位老師,一位從曲式結構出發,一位從聲韻與文字語感出發,殊途同歸指向同一件事:音樂劇歌詞承載的是戲劇的推進力,找到藏在場景裡的那首歌,是音樂劇創作的起點;把基本功持續看顧,修煉觀察與用音樂歌詞表達的能力,則是走得更遠的唯一法門。
講座側記:林意淨

